(三)壓實報送責任,嚴肅突發(fā)事件信息報送責任追究。各級各部門要壓實信息報送責任,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,分管領(lǐng)導為具體責任人,值班調(diào)度人員為上報信息責任人。對在信息報送工作中推諉扯皮,阻撓、干預報送工作的,要追究相關(guān)責任人責任,對造成重大影響的要依法依規(guī)處理。
省委總值班室:電話:0351-4045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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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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